1、案情简介:2021年05月尹某某到所里咨询,根据其讲述,案件情况为:2021年5月,尹某某接到了河南省舞钢市的传票。后来经了解原告是一名叫赵某某的人。在2020年6月1日的时候,尹某某公司名下管理的出租车在运输赵某某儿子林某至河南省舞钢境内时,其儿子自行翻越窗户,后从高架桥跳下摔死。现在赵某某要求我公司补偿她314262元。
2、办案过程:因本系运输合同纠纷,马冰峰律师在接受此案件委托后,着重对承运过程中,作为承运人的司机有无对林某事实侵权行为及有无违反运输合同约定或是否尽到作为一般承运人需要注意的提示照料义务。后经庭审中充分释明,一二审法院最终认定亳州市某公司承担2万元的赔偿责任,并在付款后可想承运出租车追偿,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该公司的负担,赢得了该公司的好评。
3、办案心得:在接待当事人时,要围绕案件事实基础进行询问。本案系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作为被告,应首先询问运输公司与出租车之间的关系、出租汽车在运输过程中是否违反相关的运输合同义务、及出现紧急突发情况是否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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